新华社里加8月7日电拉脱维亚银行董事会成员Harijs Ozols表示,为了抵消不小心贷款带来的风险,拉脱维亚央行提出了对发薪日贷款提供者利率上限的建议。星期二在公共电台。
拉脱维亚银行代表解释说,非银行贷方收取的利率上限以及彻底检查借款人偿付能力的要求也旨在降低宏观经济风险。
目前,非银行贷款人提供的消费贷款利率远高于拉脱维亚银行提供的消费贷款利率。
央行代表称,这些付款会蚕食人们的储蓄并增加破产风险,促使许多人从官方劳动力市场“消失”并获得他们的工资。
拉脱维亚的利率也远高于邻国立陶宛和爱沙尼亚。在立陶宛,消费贷款的每日利率在0.24%至0.15%之间,在爱沙尼亚,它们平均为0.12%,拉脱维亚的利率在0.55%至0.25%之间。
拉脱维亚银行建议将拉脱维亚的利率限制在0.12%。
拉脱维亚财政部7月份宣布了旨在保护借款人的提案。该部提议限制非银行贷款的规模及其扩展选择。由于各自的立法仍在起草立法者的过程中,预计会提出自己的建议。
Ozols说,向贷方提供一个包含潜在客户收入和未偿还债务信息的综合数据库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