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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者在备受瞩目的案件中付出沉重的代价

[2018-08-28 10:55:15]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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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与省政府作为原告的全国首次环境公益诉讼中,一家公司被要求支付巨额罚款,将废弃化学品排入河流。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

   在与省政府作为原告的全国首次环境公益诉讼中,一家公司被要求支付巨额罚款,将废弃化学品排入河流。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一裁定,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必须向江苏省政府支付5483万元人民币(805万美元),用于污染水体造成的环境破坏。

  判决书称,海德公司的销售经理在2014年向几个人提供了重达102吨的未经处理的碱性废液,以供处置。

  碱性废液被倾倒入台州市的长江和运河,严重污染了水域,破坏了靖江和兴化市的供水。

  罚款包括补偿环境损害的修复费用和生态服务的损失。

  此案是中国修订“环境保护法”以遏制日益恶化的环境恶化后,针对污染者的一系列备受瞩目的公益诉讼中的最新案例。

  修订后的法律于2015年生效,引入了公益诉讼,并扩大了在这些环境案件中谁可以成为原告的定义。

  2015年1月1日,江苏省六家化学制药公司被要求支付1.6亿元人民币(2600万美元),用于向两条河流排放废酸。

  2015年,8家公司被裁定支付5.69亿元用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腾格里沙漠倾倒未经处理的垃圾。原告是非营利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

  2016年,山东省德州市一家公司因其造成的空气污染被勒令支付2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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