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NS) - 国家税务总局周三宣布,中外合资教育企业将免于为提供学历教育所得收入缴纳增值税。
根据2003年9月1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定,这类教育企业主要是为了吸引中国公民,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合资企业。
优惠税收政策仅适用于专注于学历的合资企业。
教育部于12月份披露,截至2016年底,已经批准了近2500个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机构和项目。中国还与4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相互承认文凭和学位的协议。 2016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