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4月份在广东省的一家卡拉OK酒吧承认发生导致18人死亡的火灾后面临死刑。
32岁的刘春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纵火罪于周四在英德的一个法庭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被起诉。
法院得知刘某于4月23日晚与朋友一起来到茶园路的酒吧,进行了一夜的唱歌和喝酒。
在那里,被告表达了对一位姓张的女性工作人员的喜爱,但根据在线发表的起诉书,她拒绝了他。
他补充说,在与酒吧的另一名男子谈判后,他也未能达成商业协议,他将此归咎于被确定为场地经理的人的干扰。
刘先生愤怒地走到他的摩托车上,停在卡拉OK酒吧的入口处,断开了燃油管并在地上撒了汽油。起诉书说,尽管他的朋友试图阻止他,他还是用点烟器来点燃燃料。
火焰迅速蔓延到其他摩托车,阻止了酒吧内人员的出口。15名男性和3名女性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另有三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
刘逃离现场,但于4月24日被警方抓获。
据“南方都市报”周日报道,在周四的听证会上,一位泪流满面的刘承认了这些指控。
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故意杀人罪指控在中国被判处死刑。
审判由被告和受害者的亲属以及政治顾问,当地媒体代表,居民和其他人亲眼目睹。
审理此案的首席检察官刘祥福表示,刘的罪行很严重,因为很多人都被杀害了。
“他犯了故意纵火,造成了严重的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他告诉法庭。“事实很清楚,被告应对其罪行负责并受到惩罚。”